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粮食职业院校师资步队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经研究,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粮食教指委)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粮食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践熬炼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熬炼目的 (一)提高专业教师技能操作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二)深化校企合作内容,为实践熬炼单位提供智力撑持和技术办事。 二、实践熬炼方式 实践熬炼教师脱产到粮食行政治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岗位长进行顶岗熬炼。 三、实践熬炼重点标的目的 (一)了解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以及新治理理念等,研究提出将其纳入教学尺度和教学内容的意见建议。 (二)熟悉企业文化、用人需求、岗位职责、成长趋势等情况,研究提出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意见建议。 (三)参与企业一线出产、经营、治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一体化教学改革、粮食专业思想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其他有助于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鞭策粮食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成长的实践熬炼。 四、实践熬炼时间 实践熬炼时间2个月,安排在2019年6月至9月间进行,具体由教师所在院校和实践熬炼单位协商确定。 五、资格条件 (一)粮油储检、粮油加工和粮食财经类专业一线主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热爱粮食职业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业绩突出。 六、保举人选及范围 每个院校可保举粮油储检、粮油加工和粮食财经类专业教师各1至2人。粮食教指委将按照各院校保举名单,综合评判,研究确定实践熬炼人员名单。 七、实践熬炼相关要求 (一)要按照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步队实际,研究保举参加实践熬炼人员,并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粮食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践熬炼活动保举表》(附件1,一式三份)、《粮食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践熬炼活动保举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以及相关研究成果证实材料纸质版寄送至粮食教指委(同时报电子版)。 (二)实践熬炼单位由院校负责落实,实践熬炼岗位应与教师的专业和教授课程对口。参加实践熬炼的教师由院校和实践熬炼单位共同治理,以实践熬炼单位治理为主。 (三)为保证实践熬炼质量,院校要主动协调实践熬炼单位,为每名熬炼教师安排1名具有相关岗位经验的人员作为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师实践熬炼工作。 (四)实践熬炼的教师要严格要求本身,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实践计划及有关要求实施实践熬炼;实践熬炼期间,请假须经企业和院校同意。 (五)实践熬炼教师要在2019年9月30日前按照委托协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粮食教指委。粮食教指委将组织总结交流,并对教师实践熬炼工作进行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成果将通报所在院校,并作为下一年度教师实践熬炼活动名额分配的依据。 八、其他事项 (一)粮食教指委将按委托协议向院校支付实践熬炼经费,组织教师实践熬炼。 (二)粮食教指委将对实践熬炼的教师电话抽查在岗情况,抽查成果通报所在院校并纳入评定。 联系人:金娜 电话:010-66094165 传 真:010-66094381 电子邮箱:heidakingner@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兴门内大街45号院 邮编:100801 附件:1.粮食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践熬炼活动保举表 全国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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